委员错误地认为,由于物业投资者从未在该物业居住过,因此可豁免提供卖方资料的规定. 这不是真的. 《财产法典》第5条中卖方的披露要求没有例外.对于从未在该物业居住过的投资者来说,这是008. 他们必须尽其所知完成卖方的信息披露. 然而, 如果卖方合法地不知道有关披露问题的答案, 他们可以将这些问题标记为未知,并且仍然履行德克萨斯州财产法规定的义务.

Traci杰克逊,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