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C段 一至四户住宅合约(转售) (TXR 1601)包括财产调查的要求.
本段规定检验必须由业权公司及买方贷款人认可的注册专业土地测量师拟备. 如果代理人所代表的一方被要求为该物业取得一份检验报告,则代理人应确保检验报告符合这些标准.
第6C(1)段应在卖方对该财产已有检验的情况下使用. 卖方代理在选择这一选项之前,必须确保卖方有一份现有的调查报告. 在本项中,卖方同意提供一份现有检验报告副本和一份 T-47住宅不动产宣誓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买方和产权公司. 如果其中一份文件未送达, 合同规定买方至迟在成交前三天获得一份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现有的检验书和T-47誓章已交付,但业权公司或买方的贷款人不接受其中一份或两份, 买方必须获得一份新的检验报告. 合同包括双方可以用来指定谁将为新的调查支付费用的复选框. 合同意味着买方将选择检验公司,而不管由谁付款.
第6C(2)款应在当事各方知道卖方没有现有检验报告并同意买方将在生效日后商定的天数内取得检验报告并支付费用时使用. 本款规定,检验被视为在实际收到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收到, 以较早的为准. 对于第6D段中关于对标题的异议的日期计算而言,这一点很重要, 调查, 例外文件.
第6C(3)款应在双方知道卖方没有现有检验报告并同意卖方取得检验报告并支付检验报告费用的情况下使用,该检验报告将在生效日后商定的天内交付买方.
尽管第6C(2)段和第6C(3)段没有明确规定检验书将交付给所有权公司和买方的贷款人, 从第6C段开头的语言可以看出,调查报告将提交给双方. 除非在第6C款中,合同明确规定了义务未履行或义务被视为已履行时的情形, 如果一方不遵守合同条款,不履行其义务, 那一方将会违约, 非违约方可行使第15款所述的补救办法.
T-47是唯一需要卖方公证签名的文件(在成交前). 所有其他重要的披露都可以物理签名或电子签名.
我认为是时候允许这份宣誓书在没有公证人的情况下递交了. 我很想听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为什么这个文件, 但其他信息披露(更不用说购买合同了)都不需要这种特殊待遇.
松鸦, 我百分之百同意你的观点,T47必须经过公证,而披露是没有意义的. 我收到的大多数T47都没有经过应有的公证. 我可以理解披露,因为这是许多非披露诉讼的来源, 但不是T47.
我认为这可能是披露的一部分,因为它要求进行现有的调查. 添加几行询问它是什么时候做的,如果有的话,做了什么改变.
我想这是我们使用的为数不多的宣誓书形式之一. (也许律师会在这里解释它的重要性.与此同时,), 我只是让业主签字, 然后写在表格上, 成交时在公证人面前重新签字. 我希望你不是在做律师, 我的想法是, 如果对方不愿意接受,那就继续, 他们不必这么做.
如果买方远远超过检验的“接收”日期,如第6条所示.C.2,但最终得到一个调查,随后对象及时(每语言6).D)调查中发现的无法治愈的东西, 合同终止, 谁有资格获得保证金?
如果你要选择6.C.1. 然后确保卖方的“现有检验”确实是一份检验,而不是一份平台.
提供平台将不履行卖方的义务. 一个平台不是一个调查. 无论选择哪一个方框,卖方都将支付新的检验报告的费用,因为他没有履行交付现有检验报告的初始义务.